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5年第17次审议会议于昨日上午召开。审议结果显示,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诚咨询”)符合发行条件、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38家企业(其中,上交所和深交所一共过会22家,北交所过会16家)。
中诚咨询的保荐机构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,保荐代表人为陈昌兆、邓红军。这是东吴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首单IPO项目。
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工程造价、招标代理、工程监理及管理、BIM服务、工程设计等专业技术服务及全过程咨询服务。
公司控股股东为许学雷,实际控制人为陆俊、许学雷夫妇。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,许学雷直接持有公司29,109,222股股份,直接持股比例为57.40%,并通过担任诚来恒和诚兴恒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公司15,000,000股股份,间接控股比例为29.58%,许学雷合计支配公司44,109,222股股份,合计支配公司86.98%表决权。陆俊虽未持有公司股份,但担任公司董事长、总经理并在公司经营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。因此,陆俊、许学雷夫妇系公司实际控制人。
中诚咨询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,400万股(含本数,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)。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,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%,即不超过210万股(含本数)。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,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,610万股(含本数);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,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确定。
中诚咨询拟募集资金19,989.52万元,分别用于工程咨询服务网络建设项目、研发及信息化建设项目。
审议意见:
请发行人结合报告期内房地产客户的经营情况、诉讼纠纷、销售金额、销售回款资金来源、期后回款进度、资金流水核查等情况,说明销售回款是否真实,对房地产客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及时、充分、准确。请保荐机构、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。
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:
1.关于信息系统。请发行人:(1)说明信息系统的采购开发流程合规性、创新性及核心竞争优势。(2)说明募投项目中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及合理性。请保荐机构、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。
2.关于经营业绩稳定性。请发行人:(1)说明全过程咨询业务及EPC业务的市场空间。(2)说明盈利预测结论审慎性,发行人业绩波动幅度大于可比公司的原因,是否存在持续下滑风险。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。
(文章来源:中国经济网)